第(2/3)页 铁路司是下辖在工部的,本来就会归工部管辖。 到时候要是工部要向铁路司伸手,铁路司能够不给吗? 不给试试…… 李预觉得,这是个小问题。 只要有他在,别人不敢对铁路司怎么样。 但是李世明不这么看啊。 在他看来,李预这个想法实在是太幼稚了。 即便是李预在,人家要是想要从他这里要钱,那也是有千百种办法存在的。 再说了。 即便是李预在,别人不敢为难铁路司。 那以后呢? 要是李预不在铁路司了。 这个铁路司怎么办? 这么多的钱,如何处置? 别人会不会眼红。 其他部门会不会对铁路司上下其手? 所以…… 从长远来及。 李世明觉得,还是得从一开始,就杜绝掉这些麻烦。 铁路司这个东西,不赚钱则以,要是真的这么赚钱的话,到时候肯定会有很多人会眼红。 怎么办? 当然是把这个铁路司,直接握在直接手里,最安全啊。 怎么握在自己手里呢? 把铁路司独立出去,直接在尚书省成立一个新的部门。 这个部门的人,全都是李预自己来找。 这个部门的一切都由李预说了算。 李预说了算的事情,四舍五入,就相当于李世明自己说了算了。 “商人的钱?陛下这是想要重商?” 魏征很敏锐地抓住了重点。 “咳咳,重商什么的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要把商人的钱给拿出来修路……别的就不说了,长安到逻些城的路,你们大家也都看到了。 不用我们朝廷出一分钱,这条路就已经修进了吐蕃了。 几年之后,我们朝廷就有一条从长安通往吐蕃的公路,这条路,给我们大唐带来了多少的便利,我想不用我跟大家细说吧?” 李世明说道:“这条路是怎么修起来的呢?大家也都非常清楚。就是李预提出了一个新的商业模式,让大唐的商人出钱来修路,然后把这条路的经营权租借给了他们,以此来作为修路的回报。 而我们朝廷呢,不出一分钱,不单单拥有了一条路,还拥有这条路上产生的一切经济活动的税收收益。 这简直就是一举多得的事情啊。 既然有了这么一个好的范例。 那么…… 第(2/3)页